国税局税务提示2024-59,2024年6月20日
調解- 也稱為替代性爭議解決- 可以帮助納稅人儘早、高效地解決稅務問題。
该程式為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更快捷、更具协作性和成本效益的案件解决方法。对於选择传统上诉流程的纳税人,仍可使用传统上诉流程。
在以下情况下,调解可能适合纳税人:
- 纳税人希望在审计的儘早阶段解决争议。
- 纳税人没有太多争议的问题。
- 纳税人向国税局提供了资讯来支持他们的立场。
- 国税局仍在考虑纳税人的案件,问题仍未解决。
调解是:
- 双方自愿。
- 無約束力,即各方對是否和解保留100% 的控制權。沒有人可以強迫任何一方做他們不同意做的事情。
- 当双方都有意愿解决争议问题时有效。
- 除请求调解的问题外,所有问题均已完全解决时适用。
- 一个避免漫长的上诉过程或昂贵的诉讼费用的机会。
调解不是
- 任何一方的要求。
- 取代审计或收款程序。
- 争议各方直接向调解员提出论点,希望"获胜"的过程。
- 如果任何一方认為解决争议的唯一方法是另一方让步或放弃其立场,则调解有效。
- 提供新资讯或提出新问题的时候。
- 尝试获得更有利的结果或推迟审查或收款程序的机会。
如果纳税人做好成功的準备(英文), 調解將發揮最大作用。 瞭解独立上诉办公室将提供哪些服务(英文)。